1、貫徹執行市委、市政府有關“三農”指示精神,協助院領導部署科研、服務“三農”工作。
2、負責組織院黨務系統有關的學習、調研活動。
3、負責組織院工會系統的有關活動。
4、負責市委、市政府有關文件的領取、建檔、傳閱、保管工作。
5、起草院領導研究決定的政策文件,并貫徹、督促院有關政策、決定的落實執行。
6、協調農科院有關科室、研究所的關系。
7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。